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2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卖方必须要根据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达成的转让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税费比例依法纳税,如果买卖双方不及时的交税纳税,就有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证无法尽快的完成过户,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同时,买方也要注意,自己买的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着其他的债务债权或者产权的争议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拒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


·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是多少?
      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是多少?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为几百到几千不等,可以结合以下规定计算纳税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


·对于贩毒者一般会吸毒吗?
      对于贩毒者一般会吸毒吗?贩毒者不一定会吸毒,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


·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是可以的,但若是之前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离婚,且已通过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作了相应的分割,该协议......


·建筑工地死亡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地死亡谁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


·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
      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一、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如果公司倒闭,营业执照未注销可能会给以后重新办理执照等方面带来......


·宽展期续展商标费多少钱?
      宽展期续展商标费多少钱一、宽展期续展商标费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


·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要如何离婚
      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要如何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没有什么异议,对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达成了一......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次犯罪,否则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实践中,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话......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一、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底薪来计算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