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中止时限的事有哪些?

工伤认定中止时限的事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2、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也就是说,人社局已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对个人或单位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单位对职工死亡原因提出尸检等原因,人社局有权中止工伤认定,等待结果出来再继续认定程序。员工发生工伤超过一年再想去申请认定,人社局就不会受理的。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视同工伤(48小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认定时效(30日/1年):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1年内申请。
  
  
  认定决定(60日):区县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伤认定决定。
  
  
  鉴定结论(60日/30日):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停工留薪期(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定点医疗结构出具体的伤病情况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住院康复(30日):工伤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30日内,持确认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工伤康复人员未在30日内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的,确认意见自然失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作为工伤部门是可以有理由进行中止的,因此,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准备起所有的材料,和相关的证据,这样工伤部门才会依照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办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个人合伙民法典为什么删除相关规定?
      个人合伙民法典为什么删除相关规定?个人合伙《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其进行删除,也就预示着民法关系中不再有个人合伙这一主体了,个人合......


·住宅公摊面积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住宅公摊面积的比例一般是多少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


·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一、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个人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重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重婚是对......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装修是业主买到新房之后需要办的一个必要的事情,也需要耗费一笔不少的资金。为了避免遇到找装修合同诈骗,从而造成......


·房子交易偷税漏税如何处理?
      房子交易偷税漏税如何处理房子交易偷税漏税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将会强制从银行账......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济类型:通讯地址:通讯地......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不付抚养费可以先通过双方私底下友好的协商的这种方式来进行解决,双方各退一步,关于抚......


·意外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意外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没有过失放火罪这个罪名,应该是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
      租店面房东违约应赔偿哪方面损失一般情况下,要退换余下的租金,押金。并且补偿你三个月的房租。三个月的租金是约定俗成的,一般都是这样的。打官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