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一、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犯罪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主要是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进行处罚。另外,按照规定,一般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都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如果发现罪犯满足条件,那么也是可以同时宣告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结婚后媳妇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一、夫妻财产公证后可以分户吗?
      一、夫妻财产公证后可以分户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如果你拥有自己的发明专利的话,你可以选择将其转让出去,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但是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欠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1、起诉是指公......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利也是属于我国公民民事权利当中的一种,肯定平时自己的私有财产也不会和其他人产生什么样的瓜葛......


·限制高消费令和老赖有什么区别?
      限制高消费令和老赖有什么区别?一、限制高消费令和老赖有什么区别?一个是行政措施,一个是部分人群,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1)、没签合同辞职需要提前说吗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


·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
      一、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电子购销合同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法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


·二次退侦结束什么意思?
      二次退侦结束什么意思?二次退侦以后检察院应当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