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买二手房没办土地使用证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购买二手房没办土地使用证以后会不会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高为70年,它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房主需要再次缴纳土地使用费,否则国家将要无偿收回该土地.而我们在购买二手房屋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忽略这个问题,这个期限直接影响居住期限和购买价格.根据距离70年的期限的长短,我们可以计算房屋的价值.第十九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对于购房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证明房子是合法的,拥有了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过户土地使用证或者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费用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费用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在我国的城乡建设中,农村建设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来说,为了规划农村统一建设,国家制定了新农村政策。......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区别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区别包括了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上面分析,这个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呢?而补充协......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投简历的方式介绍自己,如果我们想要辞职,是需要写离职申请书递交给上司的。那么,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呢?离职申请书范......


·
      一,店面租赁违约赔偿比例是怎样的(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及超时效处理方法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


·国家赔偿法2023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审理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不够,会造成有冤假错案的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