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上面分析,这个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呢?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本文将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在通过上文的讲解后,我们对合同补充协议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合同补充协议并不是必须存在的,当事人如果在签订了主合同之后,发现还有一些很重要的内容没有写进合同的话,此时才有必要作出补充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是?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定义是?在法院审判案件前或者审判中会出现财产保全的行为,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有可能需要提供担保。这样能保证当事人不会......


·商标申请审核期限是多久?
      商标申请审核期限是多久很多公司或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那么这个商标一定是申请注册过的,商标的申请需要经过设计、查询、审查等一系列程序,最后才......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2020年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认定累犯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累犯的标准,其实也就是认定累犯的标准。如果罪犯再次犯罪的,此时不能很绝对的就认为他是构成累犯的,需要先讲过专业的认定才行。那我国法律中规......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一、工伤十级赔偿是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一、工伤十级赔偿是保险赔偿是怎样的?工伤十级赔偿是保险赔偿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它的具体的标准的话是实际伤残应当是6个月的本人的工资......


·考试不过关行贿的应该怎样处罚
      一、考试不过关行贿的应该怎样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相同点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相同点有哪些?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一、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误工费吗?
      一、车祸保险公司误工费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构成犯罪,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