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公司法人是最高管理者,一般来说,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确定法人的人选,可以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那么,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担任公司法人就要准备承担责任,有时候会被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是做法人的风险,下面我们就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二、法律对公司法人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因此,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发生纠纷时,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公司的诉讼行为,直接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对公司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公司法人因为管理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严重者会被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诉讼撤销起诉后能否再起诉
      行政诉讼撤销起诉后能否再起诉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


·入职第一天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入职第一天试用期要签合同吗?在试用期内可以签劳动合同的,但试用期内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


·民事诉讼调解时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调解时限是多长时间?1、一般法院调解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经你们双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你们双方可......


·渣男离婚时的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吗
      渣男离婚时的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吗一、渣男离婚时的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需要偿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


·《刑法》上从重处罚的几种情形
      《刑法》上从重处罚的几种情形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


·贩毒能不能缓刑 贩毒可以适用缓刑吗
      贩毒能不能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


·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如何进行?
      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如何进行?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


·离婚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离婚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


·一、协商离婚财产公证材料?
      一、协商离婚财产公证材料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


·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
      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一、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