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资人数达到多少人算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进行,严禁出现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否则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集资人数达到多少人算非法集资呢?一般来说,进行非法集资的并没有严格的人数规定,而是在非法集资的金额上有具体规定。
  
  
  这里没有人数的规定。根据《追述标准》规定,“数额较大”是指: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一、非法集资的人数和金钱范围
  
  
  根据《追诉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予追述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字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什么情况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刑法上的概念,我们通常说的非法集资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了集资诈骗在内的许多种行为,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就是集资诈骗罪。
  
  
  如果不具有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目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具有诈骗的目的,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进行集资,就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有两个条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个罪名的处罚较轻,一般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恶意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根据大量法院判决表明,多数情况下都会判处缓刑,但是
  
  
  犯本罪按照刑法176条规定处罚。
  
  
  另一个就是集资诈骗罪,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集资人数达到多少人算非法集资的回答,从上文您可以知道非法集资还可以分为个人非法集资和集体非法集资两种方式,其相应所需要承当的后果也会有所不同。同时在非法集资的具体处罚条例中在法律上具有权威性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架互殴会拘留哪一方?
      在很多的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案件之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错误认识的往往不够清晰,认为事情的起因都在对方身上,而不是自己先动手的,这就导致双方都坚......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的消灭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


·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一、离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包括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不仅要看总价还要看单价。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标明房屋的单价......


·淄博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淄博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为了更好的服务民众,各个政府部门都相继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淄博检察院也不例外,为了给民众......


·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都包括哪些?
      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都包括哪些?一、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按照征地的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的,而且......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


·借款合同起诉法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借款合同起诉法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