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

能够证明房屋存在着抵押关系的他项权证从办理好了以后,其实并不会在业主手中停留太长时间,因为好多业主当时也是直接就把从房管局拿出来的他项权证给了银行了。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会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这个问题产生疑惑,他项权证注销了以后就不会再给业主了,房管局会依法注销。一、在我国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他项权证在注销以后房管局就会依法收回,此时的他项权证已经丧失了法律效力,我们注销了他项权证以后拿到的是新的房产证。他项权证注销登记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有专门的机构代理抵押登记手续,办好《他项权利证》后会交给银行,然后购房者就可以拿回房产证了,所以,并不是贷款还完才能拿到房产证哦!银行不是扣的房产证而是《他项权利证》,但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以及加盖抵押登记的印章。如果贷款全部还清了,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二、他项权证的用途: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利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既然我们到房管局去注销他项权证,那是代表着该套房子的抵押关系已经正式的解除了,所以他项权证在依法注销了以后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但是已经作废的房屋他项权证也不会再交还给业主了,业主是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领取全新的房产证,此时领到了房产证就能够完全的证明该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了。这就是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的详细内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监狱办假释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监狱办假释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假释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


·一、如果离婚了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吗?
      一、如果离婚了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吗?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一、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若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新规出台 看将如何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新规出台看将如何调整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


·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关于出租车的挂靠,很多时候,车主为了节省各方面的成本,一般都会将自己和车子交由出租车公司来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一份合同,建立一定的联系。对此......


·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费用是多少?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费用是多少?加急登记软件著作权费用会比普通登记的要高,因此要根据企业和个人自身的情况而......


·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维权
      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维权实践中的帮工人是分为两种的,即有偿和无偿。而对于其中无偿的帮工人,我们一般称之为义务帮工人。义务帮工人......


·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一、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


·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误工费怎么赔?
      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误工费怎么赔?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监护人不是直接的受害人,但是监护人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赔偿照顾孩子所带来的......


·最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类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数量和占比将会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生老病死也将无可避免的越来越多,在老人离世后,其留下的财产就面临着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