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明文规定,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就是结合犯。那么到底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下面为详细您介绍一下结合犯,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
  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二、结合犯的特征
  1、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也即现行刑法明文规定的独立犯罪的整体,是构成结合犯的基本要素。
  2、由数个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必须含有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数个原罪的构成要件又依刑法之规定,被融合为一个同一的独立于数个原罪的构成要素。
  3、数个原罪必须是基于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而被结合为一个新罪。此为由被结合之罪转化为结合之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结合犯形成的必由途径和基本形式。
  4、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触犯由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
  对于结合犯,应当按照刑法分则条文对结合犯所规定的相对较重的法定刑以一罪(即结合之罪)处罚,不得数罪并罚。
   三、结合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结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也就是说,结合犯所必须具备的两个以上的行为是指充足犯罪构成意义上的行为。
  2、结合犯是将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即结合成第三罪。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是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是结合犯的法律特征。如果是一种犯罪,虽然实际上可能包含数个独立的犯罪,但是刑法并未明文规定该数个独立犯罪结合而成为一个犯罪。那么,这种犯罪就不可能是结合犯。例如贿赂罪包括行贿、受贿、介绍贿赂三种犯罪,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将其结合为一罪,因此不是结合犯,只是一个集合罪名。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什么是结合犯的问题以及结合犯的特征、成立所具备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结合犯是按结合处罚,并不是数罪处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需要被指定人同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


·注册资本多少会影响开票吗
      注册资本多少会影响开票吗?1、注册资本对开发票并无影响,影响发票额度的问题主要在公司的营业额来往上,财务方面注意的地方是每个月都必须做账,无论......


·犯罪分子一般打人会拘留多久?
      犯罪分子一般打人会拘留多久?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在生活当中,您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申请贷款的话,必须有抵押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进行放贷。在日常生活当......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案件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诉讼时限。由于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的差异,结案的时间也会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是否能减刑?
      被告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动承认并且对最后的判决表示不满而提起的二审,却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在二审过程中认罪以求得到更轻的处罚,很多人就会觉得被告......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税,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还需要交纳印花税。1、继承父母的房产子女不需要交遗产税,2、办理继承,需要先......


·民事诉讼鉴定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鉴定期限是多久?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