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等由发起人一致决定,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发起人作为公司股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继续发展和良好运行,保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若在短时间内就允许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就会给发起人利用的空间,如利用转让时间无限制进行非法集资等,因此,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因此,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前三年内,不得出现公司主发起人变更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注意不是字面上的概念,是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包含了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三、法律对于发起人转让股份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3年内不能转让公司股份,而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将时间缩短为1年。因此,在一些收购情形下,收购公司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并未完全考虑目标公司的出售资格是否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不能转让股份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收购的失败。收购公司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必须进行全面的考察,目标公司没有法律所禁止的不可转让情形。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法》对于公司变更持有人股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持有人股份,如需变更必须到法定机构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变更。那么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由此看来 ,法律明确规定是不允许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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