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比较轻伤一级和二级哪个重?

1、定义方面: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综上一级比二级重的。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中将轻伤分为了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2、量刑标准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规定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时,也没有将轻伤区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也并没有规定不同的量刑标准。级别越高,伤情程度越低,因此在轻伤中,一级要比二级重。我们也提醒各位,尽管是轻伤,也会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甚至在一段时间之内,会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工作时,要时刻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马虎,造成对自己的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每个公民的名誉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自己的名誉权被他人侵害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协商一致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提起诉讼,把另一方告上法庭,那你知道如果被人告上法庭......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一)、赔偿项目: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


·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一、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一)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哪些,都有什么样的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触犯了法律,但由于一些自身和其他的原因,无法请律师为自己的罪名进行辩解,这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就帮助这类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实务......


·个人收入如何认定偷税漏税
      个人收入如何认定偷税漏税?认定偷税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判决标准是《根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公司作为我国市场上的主要载体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日常法律......


·购买4s店内划痕险一般要多少
      购买4s店内划痕险一般要多少钱?大部分人买车,尤其是新车,都会到4S店。毕竟,在我国,4S店负责小汽车的销售、维修和售后等。现在,4S店不仅仅卖车,还......


·对于借款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所谓的借款纠纷,就是当事人之间因借款而产生的纠纷。那么,当事人对于借款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呢?只有将借款纠纷给“消掉”,当事人才能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