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很多人不会也不能因为婚姻的原因就不顾当前的工作岗位了

很多人不会也不能因为婚姻的原因就不顾当前的工作岗位了,而实际生活中在结婚以后,男方和女方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当初户籍也并没有办理到一起,所以就导致有可能起诉离婚的时候对于法院的管辖地存在着很大的疑惑。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就是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吗?
  
  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吗?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1、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2、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涉外离婚判决的承认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然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活动的法院管辖地都是原告就被告的这样的一种原则,所以男方起诉离婚选择在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就是顺其自然的。当然也包括一些特殊的原因就只能有原告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了,比如说被告失踪,女方是属于外国人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不应独自占有。但有人会认为,谁捡到就应该......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一、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


·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
      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一、新闻报道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怎么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建设每天都在发生。我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工程质量保修期这一概念。可是许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了解,......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结婚证没照片有效用吗
      有效,但是影响使用,建议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


·保释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保释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一、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不会自动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