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多方肇事(有人伤亡):指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双、多方交通事故。比如说碰撞行人,行人受伤。该类交通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伤亡,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上述我们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想必您对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这个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九个步骤,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应当进行报警,等交警部门到达现场以后进行勘察以及责任认定。然后把伤者送入医院,再进行一系列的报销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尽管如此,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小事,我们仍旧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的财务问题向来是公......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
·贷款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优势是房屋总价款低,并且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在买二手房时如果不注意某些......
·总经理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总经理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
·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例解决方式都有什么?
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例解决方式都有什么?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
·何谓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何谓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1、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
·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要多长时间?
一、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要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实践中,借钱给一方,到了还款期限未还的,债权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的,到了执行判决书时对方仍然没还的,权利人就要积极......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生活费标准是否有规定?交通事故中关于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没有任何的规定,而且,生活费包括受害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还有受害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