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偷盗行为即使还不能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也属于违法行为,这个时候自然也是可以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的,不过却不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而对于偷盗行为,肯定会有一定的危害。那究竟偷盗行为的危害是什么?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偷盗,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失盗者个人来言,被侵犯了财产权利,且极易产生报复等心态,引发社会矛盾,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发现问题偷盗行为,要严厉打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要是认定偷盗行为构成盗窃罪的话,之后就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数额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自《刑法修正案八》之后,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时候现在犯盗窃罪的,最高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


·农村夫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现在农民的婚姻观念有了很大改变,农村夫妻离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足为奇。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首先得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这方面也是容易引......


·留置权的抵消条件
      留置权的抵消条件留置权,用简单的话来讲就是负债的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债,用与负债金额相等的物品来做抵押。在除了还清债务的条件下留置权可以抵......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在法定继......


·房改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改房过户流程是什么(一)买卖双方进行沟通。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借款担保书范文是怎样的
      借款担保书范文是怎样的借款担保书范文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


·一、最高院对于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对于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的规定是什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可以吗?《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


·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


·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
      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一、能否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