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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如果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即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且听我们来为您分析介绍。
   一、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相对于登记离婚来说,诉讼离婚可以说是“对于真正有争议的离婚事件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争端。诉讼离婚程序虽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但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又有诸多不同之处。
  离婚之诉在本质为合并之诉,不但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而且在准予离婚时必须一并解决离婚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经济帮助、子女抚养、探望权的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等众多问题。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取职权主义,依职权主持调解。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予以解除婚姻。但是如果调解无效,则需要进入下一步诉讼程序。而实践中就夫妻离婚来讲,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诉讼离婚的,那究竟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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