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

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
  
  一、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
  
  会不会扣工资就要看公司的章程是怎么样的;
  
  1、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2、对迟到工资的具体扣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制度经过全体职工讨论、制定过程中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且经过公示,内容合法。
  
  3、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4、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理由有二:
  
  (1)、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2)、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
  
  1、一是要经职工讨论。
  
  2、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3、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5点公司不得扣员工工资:
  
  1、员工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
  
  (1)、很多公司会与员工签订这样的协议或者写入公司规定:如果员工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比如说好的卖出多少东西没做到,就按一定的比例扣除员工的工资。
  
  (2)、这种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法》规定:只要员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务,并且在劳动中无懒散等不良行为,公司就不能对员工罚款,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2、员工因不可抗因素迟到早退
  
  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司当然是可以根据规章罚款,但法规规定:员工因不可抗因素(例如地震、水患、火灾等)而出现上述行为时,公司不能克扣员工工资。
  
  3、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如果员工的“通知离职日期”没有比“拟离职日期”提前一个月,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无论如何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4、女员工孕期频繁请产检假
  
  (1)、很多公司都规定了产假的期限,一般都比较充足。但一些不成熟的小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当女员工孕期要频繁请假去检查时,有的老板就开始犯嘀咕了,想以员工请假次数太多来扣工资,这也是不合法的。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孕期请假检查不但不能扣工资,公司还应该将这些时间计入该女员工的劳动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等来处理。
  
  5、员工被“强行”捐赠
  
  有的公司会和一些公益组织合作,或者经常自己搞一些公益活动,捐款捐物。也会号召员工捐款,并直接从工资扣除,这更是不合法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员工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捐款以及捐款的数额,并且应自行处理捐出的财物,公司不能直接从员工工资里扣除。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迟到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因此而扣取劳动者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提前有说明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就会有权利扣的,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保障好各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房产继承过户没有时间限制。过户流程是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杭州市相关政策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的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的量刑标准一、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的量刑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吗?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吗?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


·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


·在我国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故意伤害这是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是不相同的,并且前者性质十分恶劣。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


·没有财产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没有财产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1、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依附性,不适用合同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适用公平原则。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


·去法院起诉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去法院起诉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


·婚姻法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婚姻法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怎么处理?1、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但保护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解释,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