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具体的金额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进行计算,有些地区还与个人收入水平挂钩,但一般都是三倍以上征收的,这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要超生要做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心理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企业来说,出现劳动争议是很不利于企业的一件事,如果劳动关系的双方如企业和员工出现了劳动争议,并且这种争议已......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
      女生和男生法定结婚年龄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退休是按照规定的退休年龄来实施的,到达规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养老了。当然如果由于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话......


·如何判定贩毒情节严重情况
      当今社会毒品已经成为了世界公认的四大公害之一。在我国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了知法不懂法,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尤其......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


·欠钱不还日期长了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变更当事人怎么办理?
      一、变更当事人怎么办理(一)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和要求。(二)办理材料1、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


·关于维护律师辩护权的声明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维护律师辩护权的声明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执业,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规......


·单位为何不能收回赠与员工的房产 ?
      单位为何不能收回赠与员工的房产?一、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首先得看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成立。那么,赠与是否成立和生效,主要看主体的资格、客体......


·强迫老人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强迫老人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逼迫老人写遗嘱,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只能认定遗嘱无效。如果逼迫过程中有虐待行为的,则涉嫌构成虐待罪。继承法规定,无行为......


·领养是什么意思 残疾人能否领养孩子
      领养是什么意思残疾人能否领养孩子一、领养是什么意思领养是指把别人家的孩子领来抚养,当做自己的子女。二、残疾人能否领养孩子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