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
一、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失踪如何要债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综上,是关于“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以及“债务人失踪如何要债”的有关债务人失踪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知道了,即便是债务人失踪,作为债权人您仍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追回您的债权。如果您在追债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
·一、法律规定如何更改遗嘱有效?
一、法律规定如何更改遗嘱有效?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现在因为医疗纠纷引起的案件不断增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无法对医疗纠纷的赔......
·节假日加班费该怎么算?
节假日加班费该怎么算??要是用人单位打算安排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同时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也是有拒绝的权利的。......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吗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吗?犯罪中止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确定标准如下:1、长期重度呼吸困难;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3、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会进行改......
·二手房过户资料有哪些,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材料?
买卖二手房的,当事人除了要签订好合同外,还要进行二手房的过户,只有完成了过户手续,才能交易才算真正完成。那么进行二手房过户的需要什么资料呢?请......
·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2023
得了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
·行政诉讼七种证据分别是什么?
行政诉讼七种证据分别是什么一、行政诉讼七种证据分别是什么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无法承担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