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规定企业买房子交什么税?

在我国规定企业买房子交什么税?
  
  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屋应交的税种有:在购房时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后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印花税:
  
  房地产印花税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
  
  3、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4、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买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注意购房时的合法性,如果盲目购房,很可能会给你今后生活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因此,在购房时,要注意“五种房屋”不能买和注意查看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证”和“二书”。
  
  “五证”: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者产权未明确的房屋;三是教堂、寺庙等宗教建筑;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需加以保护的房屋;五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 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进行实地调查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和查看了一些证书后,还必须进行实地察看,不能单凭房地产开发商的介绍就信以为真,还要做到眼见为实。购房者在察看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察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察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处的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加以了解和察看。
  
  (三)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各地工商部门有该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办理手续的最后一关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含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才能结束。
  
  (四)一般来说购买房屋均需向银行借贷部分款项。怎么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首先应该到自己熟悉的银行贷款部门了解借钱情况,根据自己的收入,看银行能借多少,在加上自家的储蓄,你就能确定自己能负担多少钱的住房。最好能从银行得到一份贷款同意书。特别在安排每月还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可负担的还款计划。有的朋友将房屋出租部分的收入作为收入来源考虑,对此一定要对房屋空置率(风险)有一个考虑,避免经济出现困境。
  
  可见企业在买房的时候主要交的税是涉及到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费的,不过这几种不同的税费在各地规定的税收比例都是有差异的,企业在买房以后肯定是要办理一系列证件的,在办理证件的过程当中自然就会有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要交的税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监狱减刑分是怎么算的
      一、一般监狱减刑分是怎么算的?40分一个表扬,80分一个功,河南是80分六个月,160分九个月,一个月基础分5分,劳动分2-3分,这个没有具体规定,每个省......


·醉驾是我们国家这几年严查的行为
      醉驾是我们国家这几年严查的行为,主要是因为现在的汽车出行太多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多数来源于醉驾的行为。我们知道醉驾是要受到处罚的,但对于军人醉......


·先履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可以利用抗辩权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


·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财产权包括哪些类别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


·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离婚的途径有多种,有的人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就会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不如协议离婚简单,如果真的想通过起诉离婚,该怎么进行......


·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公开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公开方式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公开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


·脑瘫儿不想抚养怎么办?
      脑瘫儿不想抚养怎么办?脑瘫儿是每个家庭的痛,当一个家庭迎接来一个脑瘫儿时,相信每个父母的内心都是痛苦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以后艰难的生活,更是心......


·在日常生活中,在外地求学或工作时,我们通常会遇到租房的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在外地求学或工作时,我们通常会遇到租房的问题。不管是租赁人还是承租人,了解房屋租赁的税率对我们来说都是必要的。房屋租赁税率的确......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
      不管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申请假释,还是考察机关认为应当撤销假释,这些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的,否则的话申请假释不会得到批准,而撤销假释......


·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申请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是国家人员所在执法错误的时候可以进行补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