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如何?

一个公司的成立,肯定要有一个领导者,或者说创办者,一般注册公司,资料里面填的名字是谁,谁就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公司的所有事物,如果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亏了,那么也是由法人进行偿还相应的债务。那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如何?
  一、法人以及法人变更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法律规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里面,需要签订变更合同。由股东大会决定变更的法人人选,一般是票数过半即可。变更法人还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比如法人的免职书还有新法人的任职书,还要提交新法人的身份证明,看这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或不良好的记录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问题研究
      对于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的问题,因为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安全,属于《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随着《......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一种转让行为,这种行为是由原持有人将其自身标的物的所有权全部移交给相关的权利购买交易人,将所......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银行提书面申请;资料齐全借款......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如今我国很多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房产的话,可能要走诉讼离婚的渠......


·贪污受贿辩护词写作技巧主要有哪些
      一、贪污受贿辩护词写作技巧主要有哪些?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


·一、醉驾在什么情况下不要坐牢?
      一、醉驾在什么情况下不要坐牢?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如果想要不坐牢的话,其实方法还是比较多。其中就有1、本身行为不认......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一、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