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的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的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为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确切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以法院电脑系统记录的生效时间再过六个月计算。
  三、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法庭的工作人员只需要把握好结案的时间即可,因此开庭的时间到时候也只能等待法庭工作人员的具体通知了,可是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还需要第三次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这种事情,第二次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吸取第一次败诉的教训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肯定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一些权益,一般来说也......


·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虽然我国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结婚,同时也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之间结婚,那要是证实其中一方属于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的......


·一、监护人可以决定被监护人的生死吗?
      一、监护人可以决定被监护人的生死吗?不能,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对于倒班,大多数人是十分了解的,生活中,一些企业当由于生产需要时,便会安排倒班,倒班虽然十分辛苦,但有一定......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是典型的十级工伤。二、工伤鉴定手指骨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


·优秀的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优秀的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一、日常法律事务1、企业常见或棘手法律问题的咨询并提出建议;2、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人事管......


·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
      通常情况下公司都会与员工达成协议,如果员工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他公司工作,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该员工或者员工就要接受其他相应的处罚。但这不......


·危险醉驾一年后可以考驾照吗?
      危险醉驾一年后可以考驾照吗?不能。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