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拿手机拍摄侵犯肖像权吗?

拿手机拍摄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和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很多人对肖像权的理解不是很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别人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别人拿手机拍摄侵犯肖像权吗?今天,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拿手机拍摄侵犯肖像权吗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典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综合上述,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
  
  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
  
  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
  
  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通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上救赎对侵犯肖像权的介绍。相信通过阅读上述材料,您已经对问题“别人拿手机拍摄侵犯肖像权吗?”有了清楚的了解。肖像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一旦被侵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您对肖像权还有进一步疑问,可以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案件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案件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


·借条加了别人的手印如何补救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借条上按了别人的手......


·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结婚几天离婚财产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财......


·怎么理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
      我们在刑法当中可以经常见到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缓刑等字眼,但是缓刑和我们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根本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40万起诉标的诉讼费多少?
      一、140万起诉标的诉讼费多少?140万起诉标的诉讼费需要十万元,我们知道当发生一定的纠纷的时候是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处理的,但是进行法律案件......


·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标准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本就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如果工伤较重导致残疾的,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职工因工受伤获得工伤赔偿......


·济南这个城市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很陌生
      济南这个城市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很陌生,那么济南回迁房质量又是怎么样的呢?回迁房是什么呢?相信您也被这个问题困扰着,济南位于山东,但是并不是一个数......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回迁房拿房产证一般比普通商品房时间长些,1-3年之内都是属于正常现象。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


·老婆婚前精神病上诉多长时间判离婚
      1.上诉立案后三个月之内判决,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方式下的离婚手续与协议离婚不同,但也是需要实际提供起诉材料才行的。那具体来说,夫妻中的一方去......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一、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依法成立的一人制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