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主体在出现感情破裂等现象

民事主体在出现感情破裂等现象,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之后,若不能就财产分配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只要起诉离婚一定会成功吗?我国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之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书写诉状的。只要起诉离婚一定会成功吗?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5)其他的情形。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是根据相关的民事主体提交的有关信息,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对于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的,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就目前的相关数据的现实,一审离婚案件一般是不会被判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面临证据认定模糊不清的情况,这时,为了证明证据的效力,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


·一、婚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期限是多久?
      一、婚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期限是多久夫妻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时对方有隐藏、......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在离婚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一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那么您知道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吗?请跟......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


·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
      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


·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
      尽管我们国家对危害到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作出了严谨的法律法规,但还是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我们不能够及时阻止的,就比如说冲动杀人的......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数个抵押权清偿顺序】第一百九十九条 ......


·上海电动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上海有很多的外地人员来本地工作而需要更加便利的电动车作为上班的交通工具,这就导致了道路上数量太多且太过灵活反而会让政府更加难以管理甚至直接影......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公司债券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如何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如何进行?一、合同索赔的原因1、合同内容变更随着性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设计、施工难度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