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期限是多久?

一、婚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期限是多久夫妻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 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二、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三、夫妻共同财产特征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起诉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什么时候进行起诉法院都会受理,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已经分割一次夫妻共同财产了,后期发现一方中有隐匿财产,那么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时间法院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期间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由双方共同共有;否则由一方所有。同居是指非取得结婚证而男女双......


·行贿5万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行贿5万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贿5万元的诉讼时效是五年,如果超过五年的时间仍然会没有追诉就不再继续追诉并且其应当负担的刑事责任也将不再追......


·婚约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及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所谓婚约就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婚姻关系事先约定,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你会发现男女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安全问题是您时刻注意的问题,安全无小问题,但是实际上仍有好多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不能够及时的处理和救治伤员,对于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的也......


·土地承包权属纠纷
      土地承包权属纠纷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使农村的集体土地增值。土地承包权属纠纷案件渐渐增多,而且矛盾十分尖锐,涉及到土地承包......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认定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一些人,不遵守社会法律条例规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寻衅滋事的情况。对于寻衅滋事主犯从犯认定是怎样的呢?跟字面意思有一定的香瓜,主犯......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


·车祸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
      车祸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男女尚未结婚同居犯法吗?
      男女尚未结婚同居犯法吗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一)形成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


·侵犯商业秘密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侵犯商业秘密的量刑标准是多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