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开发商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五证两书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这必须要结合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才能够回答的,因为房产的第一步是要争取的国家用地,而后项目的开发和修建的过程当中主管的部门实在是太多了,这其实也印证了国家行政单位的权力要相互制约,权力均衡的原则。关于房产的总管部门,一般都是当地的房管局。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是相对的,有些时候虽然想要给公司入股注资,但发现自己并不符合该公司的入股资格或者受到了其他的一些限制,这个时候就会想要通过......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可以放人?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可以放人?1、若是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开庭后有可能会不放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监视居住是否需要保证金?
一、监视居住是否需要保证金?监视居住是否需要保证金的,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债务人有时候可能会不知欠一个人的钱,这时候就会产生多个债权人。所以,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这就需要多......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
·一、没办入职手续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办入职手续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办理入职手续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若需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仍需提......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在生活中,每家都有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买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建议我们买机动车损失险。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