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在生活中,每家都有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买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建议我们买机动车损失险。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致的毁损、灭失予以赔偿的保险。车损是好事,但是您都不希望自己的车辆受到任何伤害,毕竟是自己的车辆。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种种,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您大概觉得即使是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 碰撞、倾覆、坠落;② 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④ 暴风、龙卷风;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⑵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中其费用一般有三种方式,具体交多少钱根据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的种类而定。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扣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以不足1个月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3、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可以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车辆买了保险对于不知道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的车主也可以通过车险平台去了解,如果你的自己很充裕,建议买全险,如果你买的是二手车,相对便宜的代步车辆,并且不在乎车被剐蹭,其实车损险是可有可无的,但是第三责任险是比不可少的哦,更多可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二手房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所以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选择,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交易双方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济南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股东公司欠债需要承担吗?
      股东公司欠债需要承担吗?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


·公司法法人独资是什么?
      公司法法人独资是什么?一、公司法法人独资是什么?公司法法人独资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


·合同到期年假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年假未休的情况下有补偿。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


·离婚可以把抚养权要回来吗?
      离婚可以把抚养权要回来吗?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


·派遣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随后便有了劳务派遣制度。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的数量更是大幅增加,但......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占有改定的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并非必须要一次性支付,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


·工资福利制度怎么编写
      工资福利制度怎么编写在编写工资福利制度的时候,其中包括着:1、出差津贴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2、通讯费用津贴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