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缓期执行又称缓刑,是指犯罪人在判决之日起,法院给予一定的期限来考验犯罪人,假若犯罪人行为良好,便给予一定的减刑量刑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缓期执行适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死刑。但是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总的来说,缓期执行并不适用于无期徒刑,仅仅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并且法院认为其缓刑的执行对社会不存在危害。所以缓期执行仅使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罪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想要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的话,其实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了......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发包和承包是建筑工程形成之初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上的发包和承包,其实针对工程的发包承包......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是合理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缓刑属于被判处刑罚吗?
      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多项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司法机关的审判等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


·工伤复发的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复发的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工伤复发的工资的规定是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来进行照常的发放,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实际上就是原来的工伤所带来的危害......


·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
      一、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法律上对起诉离婚后是否分居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分居的,可以分居,不愿意分居的,也可以继续同住在一起,等离婚......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
      可以作为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


·房屋续租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和房东搞好关系尽量面上和睦相处,珍惜房子,爱卫生,这样不会被房东赶走,还好商量涨租价格问题。争取长租,租客长租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房东每年涨......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否合法?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否合法?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不合法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这是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