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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房产过户要求携带哪些材料

通常房产过户要求携带哪些材料
  
  一、通常房产过户要求携带哪些材料?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二、银行贷款买房流程:
  
  (一)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并确定自身是否满足银行贷款条件,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二)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并满足银行贷款买房条件之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三)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银行贷款买房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四)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五)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六)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不同情形下房产过户要准备的材料都不一样,有些人是二手房买卖,有些是夫妻之间分割房产,还有是因为自己的父母去世了,通过继承方法获得了这套房产。而且房产过户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原产权人对这套房子拥有绝对的产权,不能侵犯到其他产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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