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
  个人集资建房,是指以各人为单位,亲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其目的明确,合作的人员也相对固定,操作也很单纯。既没有向集资者支付一分钱的利息,也没有向不确定对象集资。总结起来说,就是所谓的自建自住,没有售卖环节。
  二、国家允许个人集资建房吗?
  1、个人集资建房,与其说是对一种新型住房构建模式的探索,毋宁说是对高房价的抗争。个人集资建房的出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但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开发商、学者等业界人士的质疑。有开发商说合作建房是非法集资,有学者说合作建房不容易实现。2、事实上,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合作建房的确面临着几道难跨的坎儿,遭受各界的质疑。3、房地产市场本无所谓好坏,如果说因为目前的房价虚高而指责房地产市场,并另立炉灶,来搞个人集资建房,这是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行为。这就像如果粮价上涨了,市民们总不能都去买块地种粮食吧;衣服的价格上涨了,市民们也总不能都去纺纱织布吧。其道理都是一样的,现在的房价高涨,也不是个人集资建房的理由。4、个人集资建房的成本不仅包括住房的工程建设成本,还要考虑筹集资金的机会成本,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隐成本,更重要的是建设过程及消费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成本。从这个意义来说,由开发商开发似乎更为经济,因为其有专业的开发技术和管理能力,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也就说个人集资建房不可能成为住房供应的普遍模式。综上所述,各地风起云涌的个人集资建房,至今找不到成功的先例。这是一种自建自住类型的房屋,由于这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行为,故而自建房只会出现的农村地区,此种类型的房屋修建完成后,也不会按照一定高度程序验收,这是由于自建房的规模较小,一般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结婚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结婚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1、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抵押相信普通人是很少接触的,但是如果我们的房子车子被抵押了怎么办,这也是需要我们知道的。怎样解除抵押呢,担保公司在......


·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
      在法律上,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时,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具体而言,企业什么情况应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呢?当然,......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在如今的社会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行业的诞生,社会有需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业成立,在如今,很多人......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车载人就要负事故责任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车载人就要负事故责任吗?被载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应当根据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认定。电动车的被载......


·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


·员工如果不胜任工作怎么办
      员工如果不胜任工作怎么办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与因伤病变更一样,因胜任能力变更也是依《劳动合同法》......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妻子的监护人是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妻子的监护人是谁?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多人持刀伤人怎么判刑?
      多人持刀伤人怎么判刑?一、多人持刀伤人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持刀伤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


·单位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处理
      单位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罪名属于自然人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即使单位名义实施的,也只处罚相关个人。所以在实践中一般考虑共同犯罪,共同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