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十分惨痛的,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
  
  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三、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释义: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对于每一种责任的处理的标准,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按照法律中规定的事项进行赔偿。另外,法律上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惩罚也是十分严格的,随意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定不要逃逸,否则后果会很严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认定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在交易中,当您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对方侵犯时,您可以审查一下合同,或许能找到主张合同无效的正当理由。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去认定合同是......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


·司法鉴定对视力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有时候因为工作环境恶劣,有些职工在工作岗位会发生工伤事故导致视力的下降甚至失明,这时候就需要做一个司法鉴定以寻求赔偿的。......


·醉驾吹气数字达到多少符合国家规定?
      醉驾吹气数字达到多少符合国家规定?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


·单位解除劳动协议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辞职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符合相关法定规定情形的,才可以辞......


·纳税人是不是必须先税务行政复议?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在我国的税务也越来越多,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国家的税是必须要缴纳的,如果出现偷税和漏税的话,国家必定会重罚,那如果......


·个人借款约定的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约定借款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可我们要注意,顺利虽然允许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却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约定利息......


·交强险和商业险能分开保吗
      交强险和商业险能分开保吗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车险,车辆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可以上路;而商业车险则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条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前者属于违法行为,酒驾人被查处后主要受到罚款......


·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多少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现实中即使父母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也是不会被解除的。而此时夫妻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