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事故意外伤害不具有预见性,工伤不严重的是幸运,工伤赔偿也只是受害人应当得到的。事故严重的,造成伤亡的,赔偿金额也换不来一个生命。所以我们平时在上班、外出路上都要注意安全,驾驶车辆的人更是要有责任感,进行安全驾驶和遵守交通规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现拐卖儿童怎么处罚?
      发现拐卖儿童怎么处罚?发现他人拐卖儿童的会判处其承担被拘役等的刑事处罚,并且此种行为本身就存在故意的因素,故而不管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此......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的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双方协商......


·有限合伙转让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合伙转让注册资本可以吗?有限合伙转让注册资本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得到合伙人的同意,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是股权转让入股,不仅需......


·公司变更年检的相关规定
      公司变更年检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对债务人的效力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


·男方进监狱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可以诉讼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诉讼程序到监狱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具体......


·旅游纠纷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什么?
      旅游纠纷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什么?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一、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


·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
      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一、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


·如果合同无故终止需要承担违约金么?
      一、如果合同无故终止需要承担违约金么?如果合同无故终止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规的漠然,导致经常会有交通事故发生,并且,也总是有很多无辜生命丧失,严重的扰乱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