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相信您都了解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确定好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会议资料,并通知到所有股东,在清点完到场人数签字后,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还需要律师见证,股东审议及表决签字,最后则是发文披露会议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有两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有两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
·事实婚姻中债务如何承担?
事实婚姻中债务如何承担?事实婚姻中债务的承担还是要看这部分的债务由单方产生还是双方一起产生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集体工怎么办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集体工怎么办随着社会的变革,一些企业必须要进行改革才能保证自身的发展,这就必然会涉及到企业员工的去留和生存问题,集体企业改......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父母去世女儿和侄女继承比例是前者是和父亲的母亲一起平均的分配。后者并不参与分配。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就根据协商结果。?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财产权益遗嘱分配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权益遗嘱分配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续签怎样办理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续签怎样办理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的,国家不可能无偿让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补缴出让金续期。但是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广州市政策提出租售同权以后,很多人都有很多疑虑。广州租售同权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买方的问题。人们以往买房的时候,最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