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老员工辞退赔偿金说明内容有哪些?

公司老员工辞退赔偿金说明内容有哪些?应当主要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及赔偿清算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具体情况(一)一般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特殊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对于公司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辞退老员工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理的,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还需要对员工的社保以及相关工资情况进行结算,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
      关于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赠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总结有哪些一、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纠纷的典型形态主要有(一)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民事案件从开庭多长时间出判决书
      民事案件从开庭多长时间出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房产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还包括了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的情况。那么,在对夫妻房产进行......


·结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怎么分
      现在很多夫妻的房产都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支付首付款购买,并且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而在结婚之后却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贷责任。那对于这样结婚前购房婚......


·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一、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1、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一审开庭后多久会判决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


·肇事逃逸不犯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肇事逃逸不犯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营业执照是不论大小企业或者个体都需要办理的执照,他是代表您公司能正常营业的一个许可证,很多人在第一次办理申请营业执照......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由于社会需要发展,那么久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犯罪行为人抓住时机,利用企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之时,欺骗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个......


·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您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关系也需要遵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