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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两个月后向哪个部门取保?

一、批捕后两个月后向哪个部门取保?
  
  批捕后两个月后向检察院取保,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一般都是向检察院进行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前和批捕后取保候审有何不同?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我们国家取保候审是由检察院来负责管理的,因为这是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之内,而且对于取保候审的当事人的话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说他们是不能够随意的由他人来进行会见的,并且我们国家的取保候审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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