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哪个法院管辖?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话,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是需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是需要向该法院提出申请的。而申请执行也受期限限制,民诉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中有任一方为公民的话,则期限为一年。但要是双方都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话,则期限只有6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如何明确?
      当我们行走在小区中、大厦底下、高楼底下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小心有没有高空坠物的突发事故发生。有时候,被高空坠物砸伤是很难找到具体责任人的,因......


·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否有上限
      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否有上限一、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否有上限?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金额是有上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


·什么叫诉讼时效最长时效为几年?
      什么叫诉讼时效最长时效为几年?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是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


·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
      一.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上限是合同标的额的20%。但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则此时违约金可......


·武汉醉驾爆炸事故应该怎么办
      武汉醉驾爆炸事故应该怎么办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处理!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


·如何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
      《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不允许假释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不允许假释的情况都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
      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告知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