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是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指犯罪手段上、行为、方法、对象、动机、犯罪后的态度、后果、对侵害后的赔偿、被害人的谅解程度等或是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综上所述,当事人在事实犯罪过程中,如果悔改停止错误行为,没有造成后果,属于情节轻微的,应当不按照犯罪处理。公安机关立案经过缜密侦查,对中止犯当事人释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构成违法的,还应该给予治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


·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滨河街道办事处(东沙河村、西沙河村、太平村、陈家......


·有限公司欠钱法人代表是失信人吗
      是失信人。具体规定是,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


·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


·撤诉是不是当天生效
      做出之后就生效,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有哪些?一、私募股权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


·男女间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


·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
      一、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