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打死人要赔多少钱?

过失打死人要赔多少钱?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失手打死他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受害方的赔偿是民事纠纷,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是积极退赔,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二、各项赔偿项目的参考依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过失打死人的情况,不仅需要追究相关的赔偿责任,还需要涉及到刑事判决,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阵,对过失打死人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情况下,可以在民事赔偿责任履行后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贿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


·很多人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
      很多人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而对于工伤鉴定很多人还是也非常多的不部分不了解,那么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首先工伤认定只......


·对于交通事故怎样处罚的?
      对于交通事故怎样处罚的?(一)、尚不构成刑法标准的处罚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


·新车全险包含划痕险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买属于自己的车辆,那么为了预防和减少车主的损失,我们都会为车辆购置保险,新车......


·行政案件中的立功表现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案件中的立功表现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案件中的立功表现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案件当中的立功表现就是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一般单位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单位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单位的福利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单位分房,如果属于商品房,当然是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商品房,还不能完全......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付多少年
      父母抚养孩子并不是一辈子的,总是有一个期限。而通常情况下是在孩子小的时候进行抚养,那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此时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离婚孩子抚养......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 哺乳期离婚的法律规定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哺乳期离婚的法律规定离婚的原因总是千奇百怪的,而且离婚的时间也是非常奇特的,如刚结婚就离婚、哺乳期离婚等。哺乳期离婚的现......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