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民事诉讼状的写法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 ;”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一般情况下法律服务合同都是跟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作为职业律师跟合同相对人相比,当然职业律师会占有一定的优势,但问题是,如果很明显是律师事务所违反了法律服务合同当中的约定,自己也可以重新寻找其他的律师跟当事人打官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没有继承权,我国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外孙子。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


·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


·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
      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专利是一个品牌的标志,对于好的专利商标能让消费者一下子记住,所以有个商标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申请商标需要专利......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不管是机动车闯红灯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这都是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是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闯红灯的处......


·债务人被羁押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人被羁押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被羁押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每一天都在发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就需要对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时候掌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标准就特别重要,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有......


·司法鉴定可以拘留吗?时间和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断案判案时必须做的程序。那么,司法鉴定可以拘留吗?理论上办案机关是具备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这一权利的,他们可以通过对情况的判断来自......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


·房地产抵押合同公证要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合同公证要哪些材料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⑴抵......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是指政府的一些信息应该向公民进行公开,而且这些公开是在一个平台上进行的,我们只需要记住当地政府信......


·一、女人出轨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女人出轨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女人出轨后财产分割应当是双方平均分配的,但是出轨属于有过错方,男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多一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