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名誉权撤诉后能否再诉?

名誉权撤诉后能否再诉?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是不同的。下面就这三种诉讼中的撤诉后在起诉的相关规定分别作出阐述。1、民事诉讼中:(1)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高院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上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同的规定(民诉中一般受理,刑诉中一般不受理),其根本在于民诉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诉权处分权。3、行政诉讼中(高院解释):(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不过,要记住三大诉讼法各有一个例外。综上所述,名誉权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的,应当在有效上诉期内,法院应予受理。涉及民事还有刑事等以及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都各有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对未成年的儿童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
      在我国对未成年的儿童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不允许企业雇佣这类童工。相关雇佣童工的企业会受到我国相关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下面我们就雇童工的企......


·结婚几年彩礼可以不用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彩礼可以不用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是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


·涉外委托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涉外委托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


·假期的加班费要怎么计算
      假期的加班费要怎么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配偶能够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其实遗产的继承权,并没有限制继承人的身份,只要是依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1、冒用商标的法律......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现在自驾车越来越多,很多人有了自己的私家车之后,都会自己开车自驾游或者异地出差,过年过节,开着自己的车子回家也方便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子有贷款能去名字?
      很多时候由于经济上的原因您并不能一次性的将房款全部付清,因此您都会选择贷款购买房屋,同时这也是一种十分理性的消费方式,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