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本文《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85元/年;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976元/年;
  
  农牧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972元/年。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为: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 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充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各种费用的赔偿标准按照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而定,才能在后续中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


·奶茶店没有签合同犯法吗
      违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


·入职不够30天离职不签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对新来的员工都会有一定时期的试用期限,部分员工也会因为在试用期间体会到工作与自己目标不符合而提出离职,在入职不够30天离职不签劳动合同......


·辨认笔录与证言矛盾可以作为证据吗?
      辨认笔录与证言矛盾可以作为证据吗?两者矛盾时显然不可以作为证据,辨认笔可以当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一、工作5年的员工辞退赔偿应该怎样计算合法辞退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


·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
      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一、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一般是三天。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谁办理可以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仲裁公司,因此您在遇到突然被辞退时,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国......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一、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对于未遂......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一、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