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黑龙江省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有哪些赔偿项目?
  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建设物、附着物补偿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征用土地按土地补偿费怎么支付?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难以计算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旱地、水田、菜地,制定平均年产值具体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征用宅基地和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的,为当地旱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
  (三)征用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二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四)征用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弃耕地的,按旱地年产值的二倍补偿;
  (五)征用渔池,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六)征用园地、牧草地、苇地,按当地该地类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七)征用林地的补偿标准,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怎么支付?
  (一)征用耕地,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计算,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行;
  (二)征用园地、渔池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三)征用宅基地、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地、牧草地、苇地、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弃耕地以及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开垦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四、被征用的土地上有青苗的,应当支付青苗补偿费,其标准为当年当季该作物的产值。
  被征用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或者约定标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土地征用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征地预告后,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几个方面,其中土地赔偿费又细分为多种情况。可以说,黑龙江省土地补偿标准制定的非常全面,最大限度照顾了农民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诈骗罪与传销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传销犯罪中,组织者会编织诱人的谎言骗取加入者的财物。有时候,组织者会以诈骗的手段敛财。乍一看,传销和诈骗好像比较接近,都给受害人造成了财产......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期间,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遵循。那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的话会怎么样......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一、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判罪标准
      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判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一般是归女方;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法典》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


·贩毒死刑戴罪立功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贩毒死刑戴罪立功会进行怎样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量刑......


·拒执罪自诉状怎么写?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我国的社会的不断变革的过程中,社会上的案情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拒执罪就是比较典型的一种,是指案件由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后,案件得到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身边有非常多出国的人,也有一部分人在国外领了一个媳妇,老公回来了。这都并不少见了。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和......


·请求退伙诉讼标的包括什么类型?
      请求退伙诉讼标的包括什么类型?合伙的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盈余分配纠纷;退伙引起的财产处分纠纷;合伙终止时的财产分配纠纷;合伙经营中伤残、死亡......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