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多次行贿是连续犯还是继续犯?

一、多次行贿是连续犯还是继续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属于连续犯,持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连续犯是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对同一个人多次行贿属于连续犯。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二、连续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犯数次实施的犯罪行为
  
  分开看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有意识地以数个举动完成犯罪而数个举动仅形成一个行为,就不是连续犯,而是徐行犯。例如某甲拟毒死某乙故意将药分三次给予某乙服食,结果将某乙杀死。某甲三次将毒药给某乙服食的举动,仅成立一个杀人行为,是徐行犯。
  
  2.连续犯不仅要有数个犯罪行为
  
  而且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还必须具有连续性,至于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无连续性,应以行为人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考察。行为人出于单一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就有连续性,否则就是没有连续性。
  
  3.连续犯的数次犯罪行为
  
  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数次犯罪行为都在犯罪人的预定计划之中。所谓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计划,但是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否则,尽管在客观上先后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4.连续犯实施数次犯罪行为必须是触犯同种罪名
  
  如果触犯的不是同种罪名而是异种罪名,那就不成其为连续犯。那么,什么是同种罪名呢?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单一式罪名的条文中,触犯同一条文为同种罪名。第二,在选择式罪名的条文中,如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个法条包括了几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是属于具有几种选择性行为和选择性对象犯罪构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连续实施了数个不同行为形式或不同犯罪对象的行为,就可以成立连续犯。例如,某甲为同一个犯罪目的,先是伪造公文,继而又变造证件,就可以视为数次行为触犯同种罪名,是连续犯。
  
  以上就是多次行贿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行贿的具体情况也应当由司法机关来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学校开除学生的条件有哪些?
      学校开除学生的条件有哪些?学校是教育学生的场所,因而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纪律,如果学生在学校期间不遵守学校的纪律,会接受学校的各种处罚。在所以......


·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的不同之处有哪些?(一)物权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2、继受取得是以他人......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


·大家都知道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被称作是农民工,现如今,社会中农
      您都知道外出务工的农民朋友被称作是农民工,现如今,社会中农民工是不可或缺的劳动主体,但是您对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还是不是很清楚,农民工的劳动关......


·最新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


·车主饮酒驾驶扣12分怎么办
      饮酒驾驶扣12分,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


·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在集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发放股权或债权的形式进行集资行为。一旦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造成了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


·伤残司法鉴定标准等级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不可缺少的,而且也是必要的程序。每种鉴定的标准不同,结果就会不同。鉴定中最普遍的就是伤残的司法鉴定,而伤残的司法鉴定也是......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的现实也是十分常见的,这主要是由于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不会占用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