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二、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重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因此,对于重婚之人,除了要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外,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重婚罪的一般是给予行为人拘役或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在民事方面,可以与重婚之人离婚,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一、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


·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一、运输毁约合同怎么赔偿?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同居关系等共同生活关系的证据。(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如现场视频、伤情照片、报警......


·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一、垄断协议的审查标准是什么1.横向协议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


·公诉案件中申请批捕是由谁提出的
      一、公诉案件中申请批捕是由谁提出的?申请批捕是公安机关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


·十岁以上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孩子还在脯乳期通常抚养权都是归母亲所有。而且可能由于经济方面的限制,孩子还比较小的时候可能无法争取到抚养权,那么如果觉得自己可以给孩子带......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现实中,不管是怎样的合同,要是在签订之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然合同的内容约定的再好也是没用,毕竟此时也不会为当事人的......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


·不在行政复议范围的包括什么
      不在行政复议范围的包括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


·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引起的原因是什么?
      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引起的原因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全面、真实地告知受让人公司的相关信息。1、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公司股权......


·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6个月试用期过后被辞退有什么赔偿?需依据被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