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农村征地需要严格按照农村征地拆迁程序进行,在征收农村用地前,征地单位应该先办理用地申请,提交用地方案,待方案通过后需要发布公告告知,并且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需要领到规划用地许可证,进行拆迁宣传并发布公告。征地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征地拆迁能否顺利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风险识别的过程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民众格外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市政工程包括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


·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
      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有哪些一、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有哪些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在女方怀孕期间,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当然这主要是不允许起诉离婚。那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当事人选......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一、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是怎么样的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


·经济条件改善了能变更抚养权吗
      在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可能一方最终没有获得抚养权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不利于子女的健康生活和成长。但在日后要是经济条件改......


·佳木斯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佳木斯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被扣留的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处理
      被扣留的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处理一、被扣留的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中主要表现为私人间的借贷,此时当事人可能对利息的约定就显得比较随意,而正是如此才会导致一些约定的利息......


·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很多涉及到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在实际定罪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如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等等,日后即使量刑处罚也是要根据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