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做兼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做兼职随时辞职可以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兼职具有灵活性,也可以不订立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员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在业务时间做兼职,赚取一笔外快,兼职一般都是比较灵活的,不想干的时候随时辞职都可以,不会构成违约责任。兼职人员和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像劳动关系那样要求严格。作为公司,也可以随时辞退兼职人员。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没证据怎么办?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破坏社会治安与稳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当中,由于各类案情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有时会出现嫌疑......


·转账记录可以定贩毒吗
      不可以。因为该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因此定罪量刑。具体的规定是,在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时候,犯罪事实必须清楚,犯罪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是怎么样的?
      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是怎么样的?我国规定我们正常工作的职工,有正常收入的主体都要对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这个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关于税收制度的......


·一、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
      一、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


·林权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林权抵押反担保是什么?一、什么是林权抵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可用于抵押的林地使用权,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


·财产分割的规定丧偶后共有财产的一般归自身所有
      财产分割的规定丧偶后共有财产的一般归自身所有,剩下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条件下还在生的配偶者和孩子是第一顺产继承人。由双方......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收购股权协议范本甲方(收购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
      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一、十级伤残要赔偿哪些项目(一)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在生活当中,只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离婚的,那么肯定是男女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达不成一个共识。在诉讼离婚案件过程当中,原告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申请的时......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全责,肯定坐牢;第二,看责任认定,如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


·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 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等人员的管理制度需要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应当由基金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