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期是多久

残疾赔偿金起算日期是多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2、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赔偿金确定的斟酌因素有哪些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虽然很多人的知道,通常情况下对残疾赔偿金的年限计算是统一的20年,除非是伤者年龄比较大了,那么这个年限才会有所减少。而计算这个年限,一般是从确定伤残之日开始起算。在计算这个伤残赔偿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伤者的劳动能力丧失情况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怎样的?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怎样的?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是与同居的人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


·拐骗儿童罪怎么量刑处罚
      拐骗儿童罪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


·注册了商标一直不用可以无效吗?
      注册了商标一直不用可以无效吗?答案是有可能的,当您的商标确实符合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这个前提时,其他人就有权对此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三申请,......


·社保法规定五险一金比例多少
      一、社保法规定五险一金比例多少?1、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2、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2023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可以找人事商量,自己全额......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是直接亲自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其生活起居,同时也允许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若是后者的话,那......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破产清算法律风......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等进行约束,就会造成慌乱,所以民法......


·在发生批准逮捕怎样告知家人
      批准逮捕怎样告知家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以纸质书面的形式告知家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


·一、办个人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一、办个人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1、经营者(申请人)签署的《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