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公诉案件抗诉不受理怎么办?

一、刑事公诉案件抗诉不受理怎么办?一般来说,不支持抗诉请求的情况下,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本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继续提出申诉,要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二、刑事抗诉包括哪几种?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2、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接受抗诉的机关为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三、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况有哪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综上所述,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保障。对判决结果不满的时候可以提请抗诉,检察院不受理往往是说明新证据不全或者抗诉理由不充分。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机构申诉,要求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这里要注意,发起抗诉要在判决结果生效之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量刑?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必须是处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这样的婚姻才合法有效,但是在生活中也有出现过一方因为对方的欺骗而与之结婚的情形,有的人将......


·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
      一,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虽然国家以及行业出台了各种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标准,但是仍然有些施工单位不按照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甚至还......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一、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一)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


·怎么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非国家工......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指示交付可以善意取得吗?
      指示交付可以善意取得吗?指示交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善意受让人由于相信无处分权人享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这就要求无处分......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处理完,这样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相信......


·女方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一、未婚先孕是否犯法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很肯定地告诉您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一、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也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何写债权债务抵销通知?
      如何写债权债务抵销通知?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享有债权。这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债权债务抵消,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