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已颁布法律规定

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已颁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环境污染损害的处理措施,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很多人因不理解具体的法规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早在2006年我国就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的行为、责任以及后果等等内容作出说明。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环境污染损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二)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三)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水源污染、人员疏散转移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五)致使三人以上死亡、十人以上重伤、三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十人以上轻伤的;
  
  (六)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七)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本解释所称“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关系到每一个人,而通过国家对环境污染惩罚的立法就能看出,国家对环境保护更是相当重视,司法解释对具体案件的判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理解司法解释更是重中之重,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环境污染损害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作为公司的股东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一、作为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1、股东身份权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国税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


·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有矛盾,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出来这个事情,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不能意......


·民间借贷起诉地怎么确定 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很多都原
      民间借贷起诉地怎么确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很多都原因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而在起诉之前,当然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确定......


·股权转让是否要清算?
      股权转让是否要清算?股权转让这个概念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很熟悉了,从字面意义上看,它是将股权转让给第三者的一种行为,但股权转让比较复杂,涉及到......


·追尾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划分责任
      无证驾驶被追尾不用担责,但是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有的人不满足结婚条件,但为了能够结婚而隐瞒一些事实,这种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一般是无效的。而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什么权利?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什么权利?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般而......


·离婚协议书没写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没写抚养费是否有效?需要指出,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办理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即使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但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办......


·未成年人保管的财产被侵权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肯定都是有个人直接保管的,就算因为一些暂时的原因交给第三方机构,也是非常正规合法的手续。所以只有未成年人的......


·员工劳动合同内辞职的后果是什么?
      员工劳动合同内辞职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辞职除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