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可以偿还贷款,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二、 相关法律规定1、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在第120条规定了对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致人伤残和死亡都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在第119条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为对受害人因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收入损失以致生活来源缺失的赔偿。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均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则创造性地既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又规定了残疾赔偿金,显然,这两部法律中的残疾赔偿金是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既规定了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同时又规定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5、为弥补《民法通则》的缺陷,2001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就人身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对《民法通则》进行了扩充解释,规定因伤致残可请求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并规定此项目的赔偿金的名称为残疾赔偿金。有关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残疾赔偿金应当是根据当事人在工作或者其它情况下造成身体残疾时,赔偿给当事人的经费,其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的生活费用,但如果当事人用于其它如贷款还款事项的,不受法律约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
      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一、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起诉状怎么写?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哪些人
      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哪些人(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


·私人放贷是不是违法行为
      私人放贷是不是违法行为私人放贷构成民间借贷的主要内容,但现实中由于私人放贷存在很多的纠纷、争议,其中构成高利贷的也会被认定为违法的行为,因此......


·车船税是什么?
      车船税是什么,车船税必须要交吗一、车船税是什么,车船税必须要交吗车船税是以车船(车辆和船舶)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碰到无赖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碰到无赖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1、向法院起诉即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效力问题
      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因违约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赔偿金的协议条款。有助于约束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在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


·网络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
      网络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一、立案后多久抓人调查清楚证据充足了才会去抓人,警察立案到侦查抓人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没有充足证据之前,警察一般都不会贸......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就有许许多多的外资来到我国投资建厂,那么在外资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的时候,就要遵循我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