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发文之后也由公安局进行执行吗?

一、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发文之后也由公安局进行执行吗?
  
  不批准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如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应负刑事责任;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上述四种情形,均属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⑧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④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案件的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会作出不批捕的判决,不批捕的案件证明案件的材料不齐全,没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检察院在作出此决定之后就一般由公安部门来进行处理,从而更好的处理好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个人保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个人保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


·一、婚前协议书范文最新版如何书写?
      一、婚前协议书范文最新版如何书写?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


·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
      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一、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检察院批捕后继续侦查吗?
      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权力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权力是怎么规定的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相辅相依的。但是基本上只有在成年以后,才可以同时拥有民......


·国家赔偿种类包括什么?
      现阶段,我国公民因为国家机关遇到突发情况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者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该什么......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交通违章未处理可以买保险,但是在验车前,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可以验车。所......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只要没有真正辞退员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权。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一、和解(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经仲裁庭审查,......


·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强奸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